德国联邦公路也将开征养路费 |
来源: 发布日期:200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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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自2005年1月起开始对12吨以上载重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按载重量和车型大小开征养路费。大约有52万载重车安装这种收费系统,车辆行经收发站时可实现自动计费缴费。通过征收养路费给德国带来可观财政收入,2006年上半年达14.9亿欧元,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增加6%。德国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案计划06年全年养路费收入为29亿欧元,07年为31亿欧元。 有些车辆为了节约费用而绕道联邦公路行驶,给联邦公路造成很大压力和破坏。联邦政府只好对某些联邦公路实行封闭,禁止载重车辆行使。联邦交通部长Tiefensee希望,通过对载重车行经联邦公路也征收养路费能缓解载重车绕道问题。德国明年拟将对三段联邦公路开征载重车养路费。 将开始收费的三段联邦公路是:汉堡以南连接261和253号高速的75号联邦公路; 23号高速以北通往Bramstedt(石荷州)的4号联邦公路; 从德法边界至65号高速Kandel南连接点之间的9号联邦公路(莱法州)。 只是此举须德国联邦内阁和联邦议院批准后方可实施。欧盟委员会已对德国此举开了绿灯。针对轿车也要征收高速公路养路费的说法,Tiefensee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