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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进口石油沥青的政策
来源: 发布日期:2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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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石油沥青的进口是完全放开的,没有特别的要求,也不需要特别许可。其中增值税为17%,最惠国进口关税税率为8%(包括日本、韩国、俄罗斯等),但东盟十国进口关税税率为5%(包括越南、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缅甸、马来西亚、老挝、印度尼西亚、 柬埔寨和文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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