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家投资35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
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发布日期:2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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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国家交通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携手,加快广西农村公路建设。国家交通部将投入数十亿元资金,助推广西农村公路实现两个100%.这两个100%是指,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到2010年提高到100%,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到2010年提高到100%。这意味着,到2010年,广西乡镇将全部实现通沥青(水泥)路,各建制村之间公路全通。根据“十一五”规划,广西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为:新建、改建公路约5万公里,总投资约149亿元。 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泛北部湾经济圈的构建,广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任务。广西结合实际情况,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但到目前为止,广西仍有4个县未通二级公路,247个乡未通油路,1262个行政村未通公路,广西农村公路建设还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为支持广西顺利完成“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目标,交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安排投资35亿元支持广西加快县通乡镇沥青(水泥)路建设,其中,交通部暂定安排车购税投资24.5亿元,计划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广西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设,加快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交通部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广西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广西农村公路的发展。 在交通部的支持下,广西自治区政府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一是将农村公路建设年度目标纳入市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范围,制定相应激励机制,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广西自治区将按照中央扶持一点、自治区及地方各级政府筹措一点、社会出资一点、农民投工投劳一点的“四点”办法积极筹措资金,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三是加强建设管理,广西将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据悉,“十一五”期间,广西农村公路建设将力争实现“两个工程一个建设”的目标。“两个工程”指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即新增1262个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91.2%提高到2010年的100%;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新增247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78%提高到2010年的100%。“一个建设”指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码头、渡改桥建设,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建设乡镇客运站525个,使全区50%左右的乡镇有客运站,改造105个农村公路渡口,完成渡改桥231座,完成全区80%左右的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