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施行首席承保制
    高速公路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抢修时,资金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支付,这是重庆所有高速公路采用的保险模式。不过,由于公路保险金额巨大,一条高速公路都存在着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情况,保金平分,责任相同造成了只保不监督的状况,谁来对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成了一大难题。从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公司(高发司)传出消息,该市在建的外环高速公路东北段成为重庆首个施行首席承保制的高等级公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重庆高速公路第一个“首席承保人”。
  多家承保高速公路建设缺乏监督
  一直以来,重庆高速公路都是施行多头承保的办法,由于每条高速公路的保额一般都高达上千万元,公路的质量保险一直都由四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金平分,责任相同成了重庆高速公路质量保险的现状。
  然而,由于保金和责任都相对分散,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首先,保险公司对高速公路建设的监督力度削弱了。由于是共同承保,责任相同,保险公司之间都认为其他公司会对公路建设进行监督,因而时常出现管保不管监督的情况,保险公司对公路建设进行的监督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其次,在发生事故时,由于是多家公司承保,支付赔偿金的时间也不尽一致,容易耽误抢修时间。如何加大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确保发生事故后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抢修成了困扰重庆高速公路发展的新问题。
  首席承保人保财险公司当“头头”
  为保证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杜绝高速公路质量问题,重庆市决定对高速公路施行首席承保制,而外环高速公路东北段成了重庆首条施行首席承保制的高速公路。
  据高发司负责人透露,根据各受邀保险公司的询价书,并结合各受邀保险公司的相关情况,外环高速公路东北段保险询价工作小组日前正式通过综合评审,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中华联合保险等五家保险公司作为共保单位。
  今后,首席承保人将作为保险公司对公路质量进行监督的代表,不间断地对在建的高速公路质量进行监督;另外,在发生事故时,首席承保人还将协调其他承保人一起共同确保抢修资金即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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