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2线南充至武胜(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由交通部批准修建,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地方筹资、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双信封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后审)。现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路面施工工程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技术标准为: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面与路基同宽,路线全长65.732公里,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型式。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划分为Q1、Q2两个合同段。预计供货工期为 6 个月,质量保证期18个月。
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合同预估数量表
合同号 |
沥青标号 |
数量(吨) |
对应路面结构 |
交货地点和桩号 |
备注 |
Q1 |
SBS改性沥青(PG76-22) |
9798 |
表面层 |
南充二洞桥成南K199+500、武胜互通区南渝K52+400 |
桶装,分两批次供货 |
Q2 |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 |
23935 |
中、下面层 |
南充二洞桥成南K199+500、武胜互通区南渝K5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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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业主有权在沥青供货前30天内修正沥青数量(供货数量的10%以内)。 进口道路石油沥青必须原装进口,本项目不接受贴牌或转包生产的产品。
2、 资质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进口沥青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拟提供沥青具有相应技术能力、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要求并且拟提供的同一品牌的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过去五年内在国内高速公路上使用过25万吨及以上,SBS改性沥青使用过2万吨及以上。且具有完成本合同任务的财力、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公司)或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厂家在不委托代理商的情况下直接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 2007年9月4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龙潭十里店成南公司办公区(成南高速K0+500)2号办公楼2-112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且可以同时获得两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投标人于2007年9月11日9:30在我公司统一集中出发考察现场,2007年9月11日在四川省南充市召开标前会议,标前会议前投标人将需要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给招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9月26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龙潭十里店成南公司办公区(成南高速K0+500)1号办公楼1-103号会议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07年9月26日10:3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出席并签到。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8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
7、招标公告发布地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招标网(http//www.cnbidding.com.cn)和四川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B、近5年内已供货项目情况表 上述2表格式附后,各投标人将其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扫描文档(刻录的光盘或U盘)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5天内(2007年9月17日前)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7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其评审,并建议进入不良信誉记录名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内容为准。
9、招标人资料: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龙潭十里店成南高速公路K0+500处 邮 编:610052 电 话:(028)84208420-511029 传 真:(028)84121635 联系人: 温女士 陈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