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连霍郑州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经批准,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并已经落实,路面工程招标已完毕。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受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州段改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的委托,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州段改建工程项目部的监督下,对该项目散装重交石油沥青及上中面层等改性用基质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有意投标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及上中面层等改性用基质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划分为4个合同段: 合同段 沥青标号 数量(吨) 起讫桩号 对应的路面施工合同段及施工单位 交货地点 LHLQ-1 70#-A级 7241 K68+700~K75+000 NO.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LHLQ-2 70#-A级 8960 K75+000~K83+425 NO.2,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LHLQ-3 70#-A级 8865 K83+425~K107+450(断链长16029.652) NO.3,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LHLQ-4 70#-A级 14654 K107+450~K122+350(其中K118+097.08~K120+400不在本项目实施) NO.4,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2、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及上中面层等改性用基质沥青材料采购的供货期预计为12个月,即:2007年8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
3、本次沥青采购招标限定以下沥青品牌:加德士、SK、壳牌。
4、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4.1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 (2) 年处理原油能力不少于150万吨; (3) 年重交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 (4) 在国内有固定的存贮设备及地点,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5) 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时应满足)。 4.2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该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本次招标对沥青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 (3) 具有固定的不少于1万吨的存储能力; (4) 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应满足)。
5、有兴趣的申请人应于2007年7月10日至200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8号国税局培训中心培训楼三楼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州段改建工程项目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两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允许通过两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6、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交通部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早于2006年1月份的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2007年7月24日11:00前递交至郑州市纬五路38号物华大酒店(电话0371-659466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9、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递交文件截至期3天前必须向招标代理人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10、招标代理人将在资格预审完成之后,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1号楼1302室 联 系 人:郭昊菲 邮 编:450008 电 话:0371-65388038/65388039转810 传 真:0371-65861129 电子邮件:zzhn0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