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常熟市建设局 报名截止: 2007-07-09
1.常熟市建设局的新世纪大道完善工程:沥青砼道路专用聚酯纤维材料采购工程已经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新世纪大道北延; 3.2工程规模:采购数量63.8吨; 3.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7至2007.8,工期日历天; 3.4程质量要求符合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新世纪大道完善工程的沥青砼道路专用聚酯纤维材料采购工程,采用进口材料,采购数量约63.8吨,造价约240万元。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1(一个或多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6.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定期内的; 6.1.4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 6.1.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1.6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并且有质量认证证书和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如为经销商则在投标时提供材料母材的相应证明材料); 6.1.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6.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1、沥青砼道路专用聚酯纤维材料为进口材料的质量认证证明;2、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的标准;3、提供纤维沥青混合料试验报告;4、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请投标申请人报名经办人员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③经办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④非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07-07-03至2007-07-09,每天08:3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海虞南路85号南楼五楼,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供核实。
8.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9.本工程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10.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海虞南路85号南楼五楼 联系人:胡永刚 传 :52799023 电 :52795997 邮 :21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