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南村镇城管办建设南大至新基村口金新路扩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南府办〖2007〗6号、《关于兴建南光广场市新路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南府办〖2007〗7号、《关于兴建南里路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南府办〖2007〗8号批准,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城市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至新基村口金新路扩路、南光广场市新路段人行道改造、南里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至新基村口金新路扩路、南光广场市新路段人行道改造、南里路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曾卫平 联系电话:020-847685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南村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完成本项目路基、路面、排水、人行道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南大至新基村口金新路扩路工程,第二标段南光广场市新路段人行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南里路改造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210万元,第二标段:170万元,第三标段:170万元
六、资金来源:镇财政拨款
七、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7年7月3日上午:9:00时~11:30时 下午:2:30时~4:3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路、道桥、道路、道桥专业叁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06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具法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3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0名时,随机抽取3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的各种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摇珠会、招标会、咨询答疑会、开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其中参加招标会、答疑会必须在开始时间30分钟内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6、每个单位均可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份报名资料可同时作为三个标段的报名资料,也可按标段分别提交报名资料。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三个标段按顺序开标,第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能再参加第二和第三标段的开标,第二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能再参加第三标段的开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最前页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经济标投标书所述的投标总价一致。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 (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 (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 (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 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