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燕群 联系电话:0572-2120615
招标工程名称:苕溪西路改造沥青路面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投资规模:约250万元 招标内容:道路改造沥青路面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苕溪西路 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6月5日 报名时间:2007年6月5日—2007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电话:0572-2220041 联 系 人:小潘、小黄 投标申请人专业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要求:市政二级及以上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投资[2007]104号 计划工期:2007年6月25日-2007年9月20日,共计88日历天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复印件,〖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应全部核销。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除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2003年至2005年度投标报名企业和项目经理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论证证书复印件、湖政办函[2004]46号文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复印件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评分时不予认可) 4、沥青拌和料及设备的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1)沥青拌和料设备及要求:拌和设备不低于2000型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自有设备应出示购买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非自有设备应出示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沥青拌和料分为自拌和购买两种形式。拌和混合料场地至施工地点的运输距离应不大于50公里(并注明拌和场地具体位置),如购买拌和混合料的企业应有供货意向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自拌混合料的企业无需提供供货意向书. (3)摊铺设备要求:摊铺设备需摊铺机且宽度12米以上。自有设备应出示购买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非自有设备应出示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 6、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按湖政办函[2004]46号文件执行(由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随机抽取产生)。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