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城[2006]58号文的批准,南洲路(少教所—南洲水厂)道路排水及南洲路(广州大道—南洲水厂)沥青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2号
二、项目名称:南洲路(少教所—南洲水厂)道路排水及南洲路(广州大道—南洲水厂)沥青铺设工程 建设地点:南洲路(少教所—南洲水厂)道路排水及南洲路(广州大道—南洲水厂) 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投资额3500万元,其中,南洲路(少教所—南洲水厂)道路排水:2500万元;南洲路(广州大道-南洲水厂)沥青铺设工程:1000万元。 建设规模:南洲路(少教所—南洲水厂)道路排水:约1700×40米,道路排水管(雨、污水管)管径为0.3~2.0米;南洲路(广州大道-南洲水厂)沥青铺设工程:新建路面铺设41807.49㎡(非快速路)、旧路面改造2394㎡。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7年5月23日和2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7580796 传 真:020-37580782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2004年4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8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时,则采用择优方式选取排名前8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