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项目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为满足路面工程施工需要,项目业主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即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C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路面工程建设所需的沥青材料进行联合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BS改性沥青(I-D)、进口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国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I-D)的基质沥青应为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本次沥青材料采购共分六个合同包进行招标,其中:下面层用国产或进口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三个合同包,上面层用SBS改性沥青(I-D)及中面层用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三个合同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力,确定供货单位。预计供货工期为15个月,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交货地点为工地各热拌场。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浦南高速公路项目沥青材料招标各合同包采购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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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与规格 |
数量(吨) |
起讫桩号 |
对应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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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N1 |
SBS改性沥青(I-D) |
9681 |
K0+000-K83+040 |
A合同段 |
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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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13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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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N2 |
SBS改性沥青(I-D) |
10292 |
K83+040-K166+203 |
B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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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14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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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N3 |
SBS改性沥青(I-D) |
6782 |
K169+000-K237+266 |
C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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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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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N4 |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36043 |
同PN1 |
A合同段 |
国产或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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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N5 |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40650 |
同PN2 |
B合同段 |
国产或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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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N6 |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23085 |
同PN3 |
C合同段 |
国产或进口 |
备注:1、表中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PN1-PN3合同包中,改性沥青为工厂化改性生产加工;表中数量为成品改性沥青数量,其中70%采用桶装、30%采用散装; 3、PN1-PN3合同包中壳牌或埃索70# 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数量70%为桶装数量、30%为散装数量; 4、PN4-PN6合同包的若为国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表中全部为散装数量,若是进口70#-A级道路石油沥青,表中数量为70%为桶装数量、30%为散装数量; 5、各种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有关技术规格要求; 6、供应商需将以上沥青材料供应并运输至相应路面施工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场,并提供技术支持,各合同段的沥青的具体到场时间及具体桩号位置详见到场时间安排计划表; 7、应按给定的桶装、散装数量分开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改性沥青生产厂家或改性沥青供应代理商(基质沥青品牌限定为壳牌与埃索),且具有壳牌或埃索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代理商资格的,可参加PN1-PN3合同包的投标: 1)、具有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改性沥青生产厂家的正式代理资格; 2)、生产厂家具有生产改性沥青的经验和能力; 3)、具有进出口资格; 4)、具有壳牌或埃索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5)、近三年具有进口沥青的经验和能力; 6)、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口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PN4-PN6合同包的投标: 1)、具有进出口资格; 2)、具有进口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3)、近三年具有进口沥青的经验和能力; 4)、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国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PN4-PN6合同包的投标: 1)、具有70#-A级道路石油沥青生产能力或具有70#-A级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的正式代理资格; 2)、生产厂家具有生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经验和能力,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年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30万吨; 3)、近三年内,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在30000吨以上的供应业绩; 4)、信誉、财务能力良好,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3月16日至2007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等,到招标协调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邮购业务。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二个合同包,最多可中二个合同包。
五、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及地点: 2007年3月21日上午8:30开始现场考察,在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平市玉屏山交通大厦西侧2层)集合,地点: 沿线;标前会: 2007年3月22日下午15:00,在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六、投标人应于2007年4月18日北京时间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南平市玉屏山交通大厦西侧2层),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各联合招标人一致同意,由项目业主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协调本次招标活动;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南平市玉屏山交通大厦西侧2层 邮 编:353000 联系人:李金勇 刘才金 联系电话:0599-8725325(李)、8723000(刘) 传真电话:0599-8725708
联合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浦南高速公路C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协调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