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沿海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修建,并已列入河北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ITC)(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路面沥青材料、玄武岩材料及伸缩缝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路面用改性沥青材料、玄武岩材料及伸缩缝采购招标,分为13个合同段,具体标段详见招标合同划分一览表。
3.计划供货期:SBS改性沥青和玄武岩2007年5~10月,伸缩缝2007年7~10月。
合同号 材料名称 估算数量 对应土建标段 起迄桩号 位置 LQ1 SBS改性沥青 9200t Q1~Q2 K0+000~K23+000 抚宁县 LQ2 SBS改性沥青 8600t Q3~Q4 K23+000~K50+200 昌黎县 LQ3 SBS改性沥青 10200t Q5~Q7 K50+200~K78+100 昌黎县、乐亭县 LQ4 SBS改性沥青 8400t T1~T2 K78+100~K106+100 乐亭、滦南 LQ5 SBS改性沥青 7000t T3~T4 K106+100~K132+650 滦南、唐海 LQ6 SBS改性沥青 7600t T5~T6 K132+650~K160+140 唐海、丰南 SL1 玄武岩 90000t Q1~Q4 K0+000~K50+200 抚宁、昌黎 SL2 玄武岩 93700t Q5~T2 K50+200~K106+100 昌黎、乐亭、滦南 SL3 玄武岩 73700t T3~T6 K106+100~K160+140 滦南、唐海、丰南 S1 模数式伸缩缝 3046.6m Q1~Q4 K0+000~K50+200 抚宁、昌黎 S2 模数式伸缩缝 1696.2m Q5~Q6 K50+200~K69+729 昌黎 S3 模数式伸缩缝 2277.7 Q7~T3 K69+729~K118+250 乐亭、滦南 S4 模数式伸缩缝 3253.9 T4~T6 K118+250~K160+140 唐海、丰南
4.资质、业绩要求和相关规定 LQ1~LQ6合同(SBS改性沥青)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有申请的材料),业绩及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代理商(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SL1~SL3合同(玄武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有申请的材料)、业绩及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S1~S4合同(模数式伸缩缝)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有申请的材料),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并且生产的伸缩缝产品获得省部级检测中心检验证书。 每个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最多申请两个合同段,但只允许在一个合同段中标。 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申请者为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为防止个别合同段投标人数量过于集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申请合同段进行平衡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的原件及装订的复印件(需清晰,招标人查验后留存)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A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出售的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 LQ1至LQ6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计划供应的改性沥青和基质沥青的检测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SL1至SL3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计划供应玄武岩材料的检测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两类招标项目的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06年1月1日。S1至S4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供伸缩缝产品的省部级检测中心质量检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携带在最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含有招标人及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标准、数量、金额和签字时间部分)。类似工程指和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似或超过的工程建设项目。 (4)代理商还应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证明(可由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证明)。
6.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LQ1至LQ6合同段每合同段50万元、SL1至SL3合同每合同段10万元、S1至S4合同每合同段20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2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秦皇岛市迎宾路132号,羊城大酒店六楼。
8.现场考察时间: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提供协助,费用投标人自理。
9.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会议。
10.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并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 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驼峰路1号 电 话: 0335-4027351 传 真: 0335-4026199 联系人: 杨先生 邮 编: 066311 招标代理: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2室 电 话: 010-63348533 传 真: 010-63373571 联 系 人: 孙先生 邮 编: 10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