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确定征收养路费合法性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了有的公民对收取公路养路费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已经依照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上述负责人说,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在车辆购置税、燃油税出台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等国家规定的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的足额征缴。”交通税费改革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决定分步骤进行的,目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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