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和中国石油公司同意合作竞购能源资产

    华尔街一名高级投资银行家表示,中国和印度同意合作竞购能源资产,以避免卷入激烈的竞购大战。中国和印度均位于全球最大的原油消费国之列。 

  花旗集团驻香港负责能源、电力及化工投资银行业务的亚太地区联席负责人MarcBenton表示,这类交易既混合着实用因素,也混合着地缘政治因素。 

  Benton表示,9月下旬印度公司ONGVidesh和中国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8亿美元的价格联合从总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的OmimexResources公司手中收购OmimexdeColombia,此举表明双方的竞购策略已经发生改变。 

  ONGCVidesh是印度国营企业ONGC旗下子公司;而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这位向中方竞购Omimex交易提供咨询的银行家表示,中方意识到ONGC可能成为收购Omimex交易的竞争者。其后两家公司达成一致,认为双方联手竞购具有商业意义。如果双方携手合作可增加胜算的砝码,并且交易获得各自国家政府的支持,则中印两国能源公司未来还将进行类似交易。 

  中国和印度公司首次联合竞购能源资产的交易于2006年1月份完成,当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ONGCVidesh以4.84亿欧元的价格联合收购了Petro-Canada(PCZ)旗下由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RoyalDutchShellPlc,RDSB.LN)运营的位于叙利亚的资产,花旗集团担任此次交易顾问。 

  Benton表示,尽管这笔交易对超级企业来说不在眼里,但却是这两家亚洲公司理想的选择,因为对美国公司来说,能源资产处于世界政治的敏感地带。 

  这次具有开创意义的交易之所以圆满完成还得益于有利的时机。Benton称,联合竞购准备工作刚开始几周,适逢“中印友好年”活动拉开帷幕,活动期间双方就在获取能源资产方面加强合作的途径进行了讨论。 

  他表示,这笔交易原本始于商业契机,但其后又促进了政治友好。不过,他补充道,尽管令政治家满意是个意外的收获,然而公开上市的中国和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则要求,收购交易应基于商业生存能力和合理的估价。 

  Benton称,联合收购有助于保证双方各获得至少50%的资产,好于冒著一无所获的风险。 

  这样的风险总是存在的:你在竞标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但仍可能在竞争中出局;然而,如果你和自己最大的竞标者联合起来参与竞标,那么胜算的几率就会加大。 

  在2005年8月份对总部位于加拿大的PetrokazakhstanInc.(PKZ)展开的竞购中,ONGC输给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Benton称,对中国来说,这笔交易的商业化色彩更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有一条输油管线50%的股权,该管线可将石油直接从油田输送到中国境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41.8亿美元的价格购得了PetroKazakhstanInc.的能源资产。Benton同时指出,双方能达成多少联手竞购交易仍无法判断。他解释道,中国有三家公司可从事此类交易,这三家公司分别是: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中国)有限公司(CNOOCLtd.,0883.HK,简称:中海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上市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Ltd.,0857.HK);而印度到目前为止受到积极支持的公司只有ONGC一家,该公司经授权可收购海外资产。 

  对某些代售的资产来说,如果其中竞购一方已在该地区拥有既定业务,并可因此从未来的收购交易中取得协同效应,则联合竞标不一定要具有商业意义。但他表示,若双方公司在出售资产的国家均无业务,则联合竞购资产的意义更大。如竞购Omimex的交易,ONGC和中国石化均藉此首次进驻哥伦比亚。Benton表示,Omimex的所有者在油价高于其最初进行收购交易时的油价水平之际退出了投资。Benton表示,当油价上涨时,石油领域会有更多的企业家通过出售资产退出投资。然而,这类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且这样的公司数目有限。 

  该管理人士还表示,适于联合竞购的资产分布于非洲、中亚和拉美。美国公司正在进行整合,其中部分公司正在出售非美国资产,这些资产成为中国和印度石油公司的潜在目标。中东资产难以企及,美国的又太贵,那么就剩下中亚、非洲和拉美的资产可供选择。

相关新闻
企业新闻专题 - 海川新材
国内沥青动态
厂家分布
icon_top 一周资讯关注排行榜